美參院通過 六項保證訴諸文字
2016/7/7 10:26
(中央社記者鄭崇生華盛頓6日專電)美國聯邦參議院院會今天一致通過「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是美台關係基石的「共同決議案」。至此,聯邦參、眾兩院都將「六項保證」訴諸文字。
這項共同決議案(Concurrent Resolution)不具法律約束力,無須美國總統簽名生效,但代表國會對某件事物的態度與立場,而參、眾兩院院會都將「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是美台關係基石訴諸文字,顯示美國國會內不分黨派對美台關係的堅定支持。
參院通過為隸屬外交委員會共和黨籍參議員盧比歐的提案,盧比歐提案中的「六項保證」,是以1982年時任亞太助卿的何志立在國會作證時提到「六項保證」的內容,內容為:
1、美國不同意設定停止對台軍售的日期,2、美國不在台灣與中國間擔任調人的角色,3、美國不會企圖強迫台灣與中國談判,4、美國對台灣主權相關議題長期以來的立場沒有改變,5、美國無意修改台灣關係法,6、「八一七公報」不應被解讀成意味著美國同意在對台軍售前,與北京諮商。
參院今天是以俗稱「熱線程序」(Hotlines Process)的方式,一致通過這項共同決議案。
據網上資料介紹,熱線程序是多數黨領袖與少數黨領袖就某項法案有所溝通後,多數黨領袖的辦公室會打電話到每位參議員辦公室,在「電話熱線」上告知是哪一法案及它的內容。
一般來說,這類不透過投票方式的表決程序,多是處理兩黨有極高共識的法案才可行,因為只要有一位參議員表達反對,熱線程序就無法完成,立法進程會變成「等待中」(Hold)。10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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