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擴大聯合稽查 內政部:64%建案違規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7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昨天首度與19縣市政府發動擴大聯合稽查預售屋銷售,稽查56個建案中,有36案違規,違規率64%,包含紅單違規、違反買賣契約相關規定等,將由縣市政府儘速裁處。
預售屋新制已於7月1日上路,銷售預售屋業者在銷售前應先將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地方政府備查,如有使用紅單,也就是購屋預約單銷售,也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等事項;另外,業者簽訂的買賣契約必須符合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昨天首度聯合19個縣市政府全面發動聯合稽查,總計稽查56個預售屋建案,其中有36個建案違規,違規率64%,將由縣市政府儘速裁處;後續將密切觀察928檔期預售屋建案銷售情形,如有蓄意哄抬或重大違規,亦將迅查嚴處。
細看稽查結果,內政部說,有一個建案未報備查即進行銷售,將處罰新台幣3萬至15萬元;另有一個建案使用的紅單(購屋買賣預約單)有違反規定情形,將按其違規紅單戶數每戶處罰15萬至100萬元。
內政部表示,稽查也發現有12個建案違反買賣契約相關規定,除水電及瓦斯內管線費用未約定由賣方負擔、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價總價5%,及未提供履約擔保證明文件影本等,都將按其契約違規戶數每戶處罰6萬至30萬元。
內政部說,稽查也發現,有4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未註明業者名稱,7個建案於收取定金單據或簽訂買賣契約書時未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處罰6萬至30萬元;另有3個建案委託代銷契約未備查,亦將依條例規定處罰3萬至15萬元。
此外,稽查發現有20個建案銷售中心或樣品屋未取得合法建築使用文件,將依建築法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裁罰。
內政部提醒民眾,預售屋交易期間長,容易受市場因素影響,購買時應多瞭解相關建案資訊,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及自身負擔能力,也籲請業者於推案銷售前應先了解相關規範並務必遵守。(編輯:蘇志宗)1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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