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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搖杯擬強制標示含糖量及熱量 110年元旦上路

2020/3/1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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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8日電)手搖杯飲料到底有多甜,將有明確標示。食藥署今天預告相關草案,擬要求手搖杯、便利商店、速食業的現場調製飲品將全面標示含糖量及熱量,預計民國110年元旦上路。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預告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草案,明訂所有連鎖手搖杯、便利商店、速食業的現場調製飲料須標示容量、含糖量及熱量、咖啡因含量等資訊,若蔬果汁含量未達10%者,品名應標示為「○○飲料」。

食藥署科長李婉媜表示,含糖量是許多民眾喝飲料時在意的重點,現行做法僅要求業者在飲料上標示額外添加的糖量,但民眾無從得知喝的飲料究竟有多甜,仍舊霧煞煞。

李婉媜說,未來將統一改為標示該飲品的總糖量以及總熱量,讓民眾了解喝下肚的熱量,新規定適用所有連鎖手搖杯品牌、連鎖便利商店與速食業現場調製的各類飲料。

李婉媜指出,草案即日起進行60天評論期,將蒐集各界意見,預定自110年1月1日起實施,如未依規定標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以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編輯:管中維)1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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