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捐款賑濟烏克蘭專戶 財部:抵稅上限總所得20%
2022/3/17 21:10(3/17 22: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7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台灣民眾捐款至賑濟烏克蘭專戶,依規定,個人可於綜合所得總額20%額度內,列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不過外界期望愛心款項全額抵稅,財政部表示,將洽外交部研議,由外交部開設烏克蘭捐贈專戶的可行性。
烏克蘭遭俄羅斯軍事入侵,大量烏克蘭人民流離失所;外交部透過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於3月2日成立「賑濟烏克蘭專戶」,截至今天晚間8時,專戶累計收到逾新台幣6億7800萬元善款。
財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個人或企業將善款捐至賑災基金會成立的賑濟烏克蘭專戶,依規定,個人得於綜合所得總額20%額度內,列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企業則得於營利事業所得額10%額度內,列為當年度費用。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賑災基金會為財團法人,個人相關捐款不屬於對政府的捐贈,不適用全額扣抵,抵稅上限為所得總額的20%,若需相關政策專案核准,會再多加研究、請示。
財政部賦稅署下午表示,個人或營利事業捐贈台灣政府,享有100%捐贈扣除額或費用,財政部將洽外交部研議可行性;未來若由外交部開設烏克蘭捐贈專戶,民眾或企業捐款至此,就能捐多少、抵多少。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先前薩爾瓦多大地震及日本311地震,民眾對其在台使領館或在台交流協會的捐贈,考量使領館或在台交流協會屬於機關團體性質,准許適用個人20%、企業10%的捐贈抵稅規定。
然而,烏克蘭未在台灣設有代表機構,財政部呼籲民眾及企業透過賑災基金會的專戶捐贈,以享有列報捐贈列舉扣除額或費用的租稅優惠。(編輯:潘羿菁)1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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