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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內稽彈性化 明年將可適用

2016/5/24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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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4日電)為使本國銀行內部稽核更有效率及簡化內稽報告申報作業,金管會將推動「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預計國銀下半年可提出申請,明年即可適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預告「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及「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修正草案。

金管會檢查局表示,現行辦法明定銀行內稽對營業、財務及管理單位每年至少有各一次的一般查核及專案查核,未充分考量各單位風險差異,實務上未具彈性。

即對最全台分行數最多的合作金庫銀行來說,其分行約有 300家,根據現行規定,合庫銀內部稽核一年需至少進行600次的查核。

官員表示,為使內稽資源更有效配置,在業者建議下,金管會推動相關辦法的修法,讓符合一定條件的銀行,不僅可自訂內稽查核頻率,亦可針對需加強的業務強化內稽。

官員指出,考量目前各金融業內部控制制度成熟度不一,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初步先由本國銀行適用。

根據過往慣例,銀行會在年底前提報金管會下一年的內稽作業計畫,官員說明,辦法預告期間,若外界沒有意見,此次修法預估可在 8月底前完成,即銀行今年就可提出申請,明年即可適用。10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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