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人士許志永被扣顛覆罪名 重判14年
(中央社台北10日電)據維權網消息,中國知名維權人士許志永今天上午在「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下,遭重判14年;同案另位維權人士丁家喜被判12年。
維權網以「令人憤怒」形容這次判決,並稱中國人權捍衛者的空間和處境需要國際社會的進一步有效關注。
維權網稍早曾披露,山東臨沭縣法院10日上午開庭審理許志永、丁家喜所涉的顛覆國家政權案。
2019年12月,許志永、丁家喜與維權人士、律師在廈門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同月26日,當局開始抓捕參與和涉及這次私人聚會的人士,先後20多人被失蹤、被傳喚或被拘留,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後改為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
本案受到國際媒體關注,案發至今3年多來持續報導。據中國刑法,顛覆國家政權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50歲的許志永於2002年獲得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任教北京郵電大學,並成功推動廢除不合時宜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創辦公益性民間組織「陽光憲政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後改名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關注打工子弟學校的生存和法律保障。
2003年底,許志永當選北京海淀區人大代表(2006年連任),倡導公民以非暴力方式維護自身權益,要求官員公布財產、懲治腐敗。
2009年中,公盟被取締,許志永被控涉嫌偷稅並被捕,之後獲保釋,暫獲自由。
2012年11月,許志永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出「一個公民對國家命運的思考」公開信,數日後被安全人員帶走;2013年2月又在北京地鐵口發放傳單呼籲教育平權等而遭傳訊;2014年1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許志永4年徒刑。刑滿出獄後,許志永繼續投身公民活動。
在廈門聚會案後的逃亡期間,2020年初,許志永對習近平發出「勸退書」;2月15日在廣州被警方帶走,並於6月20日被正式逮捕。
2021年1月,許志永被捕後首次在看守所會見律師。
北京當局往往以「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相關罪名壓制不同的聲音。曾獲諾貝爾和平獎的異議作家劉曉波因「零八憲章」案,2009年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11年;2017年7月因肝癌,在保外就醫期間病逝。(編輯:周慧盈/朱建陵)1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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