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會選舉 候選人須聲明擁護基本法
2016/7/14 22:21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4日電)香港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舉行,本屆參選人必須聲明擁護基本法,此舉被認為是針對主張本土主義和「港獨」的組織。
負責監督本地選舉的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晚發表聲明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根據基本法及相關選舉法令由選舉產生。
而選委會是根據選委會條例成立的獨立和法定組織,立法會選舉由選委會監督及依法進行。
聲明表示,根據立法會條例,合資格人士可參加立法會選舉,參選人須在提名期內依照法律要求提交提名表格,而表格列明參選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特區,否則參選人不得獲得有效提名。
聲明表示,社會上有意見關注到參選人是否已充分明白基本法的上述規定,包括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特區政府隨後發表聲明說:「我們認為鼓吹及推動『港獨』違反上述按法律要求作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此聲明的內容……」
聲明說:「特區政府認同選舉管理委員會有需要在選舉程序中採取一些相應措施。」
香港於2014年爆發「占中」運動後,社會出現提倡本土主義或「港獨」的聲音與組織,當中包括香港眾志、青年新政和香港民族黨等。
上述組織都準備派人參加9月的立法會選舉。10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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