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跳到主要內容
:::

非法棄置場址

環境管理署為強化案件資料管理暨有效整合各級環保單位管理能量,將原廢棄物非法棄置場址查詢暨報案系統重新建成為廢棄物棄案件管理系統(Waste Dumping Management System, WDMS),同時函頒「國有或公有土地棄置廢棄物之清理參考作業程序」與「私有土地遭棄置廢棄物清理作業程序」等規範,並制定棄置不明廢棄物場址作業流程,包含場址登錄列管、場址調查、場址巡查與場址廢棄物清理追蹤等重要步驟,以提升廢棄物棄置場址案件管理效能,有利於各單位針對案件資訊查詢,以掌握場址資訊與辦理情形,落實環境管理署全面掌握非法棄置案件之目標。

棄置場址管理作業程序

棄置場址發現與登錄列管

釐清清理責任

棄置場址調查

釐清清理責任及限期清除處理

清理作業

環境復原與解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