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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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注意事項
- 為了符合法規要求,如需農藥商品請到具有專任管理人員及合法農藥販賣業執照的實體店家購買,不得在網路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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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規定
- 農藥管理法
- 第 26 條
- 農藥販賣業者,應置專任管理人員,並應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農藥販賣業執照後,始得營業。
- 第 52 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違反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二 十九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第三十七條或第三十八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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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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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刊商品範例
- 例如:
- 毒絲本、巴拉松、巴拉刈...等等,若要查詢您的商品是否為農藥,請到「 農藥資訊服務網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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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管理措施
- 經管理人員發現確認違規,將進行賣場下架處理並通知警告。
- 如連續或大量刊登違規商品經管理人員確認累犯或情節重大並經警告後未改善違規狀況,將進行暫時或永久停權,並下架所有違規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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