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類:藥品

■ 內容

  • 包括成藥、指示用藥、處方用藥、管制藥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藥品。

■ 刊登注意事項

  • 無論您有無藥品販賣執照,均不能於Yahoo!奇摩拍賣銷售任何藥品。
  • 您可以由下列說明瞭解您所銷售之商品是否為藥品:
    • 商品包裝上如果標示我國藥品許可證字號。許可字號包含「衛署藥製字第ooo號」、「衛署成製字第ooo號」、「衛署藥輸字第ooo號」、「衛署中藥輸字第ooo號」、「內衛藥製字第ooo號」、「內衛藥輸字第ooo號」、「內衛成製字第ooo號」等。
    • 您自行由國外帶回或進口之商品,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則仍視為藥品:
      • (1) 在台灣已經登記為藥品(衛生署藥物許可證查詢)
      • (2) 在台灣還沒有被登記為藥品,但其成分事實上含有衛生署所認定之原料藥,或其任一成分含量逾越食品含量之上限。如果您未申請衛生署輸入核准,依藥事法規定,甚至將被認定為禁藥,而受重罰。
  • 由於各國法令對於藥品之管理不同,部分在國外以食品管理之商品,在我國可能被認定為藥品,例如銀杏葉即是,自行輸入銷售此類商品將被視為禁藥而違反藥事法,您於刊登此類商品前,建議您先瞭解其成分確認其非屬藥品,或建議您詢問主管機關衛生署意見。
  • 商品中文包裝上如果沒有標示我國藥品許可證字號,並不代表就不是藥品,如果其成分含有衛生署所認定之原料藥,或任一成分含量逾越食品含量之上限,但未申請藥 品製造核准者,依藥事法規定,將被認定為偽藥。參見:維生素產品認定基準表.doc
  • 您應自行確認您銷售之商品是否含有藥品成分,且敬請您勿銷售任何來源不明或成分不明之商品,如無把握,切勿以身試法,依最新修正之藥事法規定,違反者將受重罰。

■ 法規規定

  • 藥事法
    • 製造或輸入偽藥者,處十年以下有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同時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得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兩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不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得處二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兩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110年10月14日FDA企字第1101203021號函
    • 刊登販售【藥品】注意事項:個人是不能販售藥品的。
      • 有關產品是否為藥品,倘外包裝標示有我國藥品核准字號(如衛署藥輸字第000000號),則屬於藥品。由國外攜回之產品,倘外包裝標示有療效或適應症等資訊(如眼藥水、感冒藥、胃腸藥、止痛產品、止癢產品),可能為藥品,另國外來路不明產品亦可能摻加藥品成分(可至食藥署網站查詢「食品及中藥摻加西藥檢驗不合格產品公開資訊表」, 網址: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4486),建議民眾不要於網路刊登販售,以免觸法。
      • 倘未依規定於網路刊登販售藥品,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如下:
        • 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如於國外旅遊購買攜回之藥品),涉違反藥事法有關偽禁藥相關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 非藥商販售藥品,除涉違反藥事法第27 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亦涉非藥商刊登藥品廣告,違反同法第65 條規定,依同法第91條規定,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
        • 藥商刊登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廣告,涉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依同法第92 條規定,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
        • 無醫師處方販售處方藥品予民眾,涉違反藥事法第50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 無醫師處方販售處方藥品予民眾,涉違反藥事法第 50 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
      • 傳播業者應依藥事法第66條規定,不得刊播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廣告,違 反者依同法第95 條規定,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

■ 相關連結

■ 禁刊商品範例

  • 例如:
    • 威而剛、羅氏鮮(減肥藥)、RU486、速復適康(Cefspan)、維骨力、Zantrex-3等。

■ 平台管理措施

  • 經管理人員發現確認違規,將進行賣場下架處理並通知警告。
  • 如連續或大量刊登違規商品經管理人員確認累犯或情節重大並經警告後未改善違規狀況,將進行暫時或永久停權,並下架所有違規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