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问题
我希望朝鲜和韩国领导人在第一次会谈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并迅速落实所有商定的行动,以进一步推动在双方之间建立信任与和解,促进真诚的对话,朝着朝鲜半岛的可持续和平与可核查的无核化迈进。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 2018年4月27日
朝鲜半岛核问题在经过2017年的高度紧张之后,2018年年初以来,局势迅速缓和。 1月份,来自朝鲜与韩国的高级代表团进行了两年来的首次接触。其后,朝鲜、韩国、美国三方代表3月份在芬兰南万塔举行了非正式会谈。紧接着,4月下旬,朝鲜决定从2018年4月21日起中止核试验与洲际弹道导弹发射试验,并将废弃北部的核试验场。一周之后,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和韩国总统文在寅在板门店举行了会晤,并达成了《有关朝鲜半岛的和平、繁荣和统一的板门店宣言》。
朝鲜半岛核问题背景
朝鲜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打破禁止核武器试验国际规范的国家。朝鲜曾是《核不扩散条约》的缔约国,但2003年1月,该国以美国对其的侵略性政策为由退出了《核不扩散条约》。
在2006年至2017年底,朝鲜一共进行了6次核爆炸试验,20次弹道导弹发射。尤其是2017年,朝鲜以惊人的速度推进核与弹道导弹计划,不但发射了洲际弹道导弹,还进行了第六次核爆炸试验,这次试爆引发了6.1级地震。
针对朝鲜的核武项目及其对国际和平与安全带来的威胁,截止2017年12月底,联合国安理会十次通过决议,对朝鲜实施制裁,仅2017年就三次通过决议,每一份决议都进一步收紧了对朝鲜的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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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4日通过第1718号决议
成立了安理会制裁朝鲜委员会,即1718委员会;
对朝鲜实施部分武器禁运;
对涉及核计划的人员实施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
禁止一系列进出口;
禁止朝鲜进行核试验或发射弹道导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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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2日通过第1874号决议
将武器禁运扩大到所有武器和相关材料的进出口;
呼吁会员国防止向朝鲜提供可能助长其违禁活动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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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2日通过第2087号决议
扩大会员国扣押和销毁涉嫌与朝鲜武器研制有关的材料的权利;
扩大对涉嫌参与朝鲜核计划的人员的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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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7日通过第2094号决议
实施有针对性的金融制裁;制订了违禁奢侈品清单;
扩大与核武器、弹道导弹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的禁止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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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日通过第2270号决议
扩大武器禁运;
全面禁止与朝鲜被禁方案有关的所有物项;
针对进出朝鲜的货物强制执行新的检查和海事手续;禁止朝鲜包租船只和飞机;禁止使用朝鲜船只,禁止船只使用朝鲜旗帜;
扩大金融制裁,冻结与被禁活动有关的朝鲜政府及其劳动党实体;禁止朝鲜银行开设新的分支机构;要求各国关闭在其领土上的现有朝鲜银行分行;禁止成员国在朝鲜设立金融分支机构;
针对朝鲜的煤炭、矿产和燃料部门实施制裁,禁止会员国向朝鲜采购或转让;
明确应禁止接纳朝鲜的军警培训人员、顾问或其他官员;禁止在敏感领域培训朝鲜国民;
要求会员国驱逐参与非法活动的朝鲜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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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0日通过第2321号决议
要求会员国停止与朝鲜开展科技合作;
要求会员国限制涉嫌参与核或弹道导弹计划的朝鲜人入境或过境;
对朝鲜的煤炭出口设定了上限,自 2017 年起,朝鲜每年的煤炭出口总金额不得超过 约4亿美元或总量不超过 75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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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5日通过第2371号决议
全面禁止朝鲜出口煤炭、铁和铁矿石,开始禁止铅和铅矿石出口;
禁止招募朝鲜劳工;
禁止朝鲜出口海鲜;
扩大金融制裁,禁止与朝鲜新建或扩大合资企业;
禁止朝鲜部署和使用化学武器,并要求朝鲜加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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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1日通过第2375号决议
全面禁止向朝鲜供应液态天然气产品;
对朝鲜进口精炼石油进行限制,规定从 2018年开始,不得超过每年200万桶;
禁止朝鲜出口纺织品;
禁止会员国向朝鲜国民发放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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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通过第2397号决议
进一步将朝鲜精炼石油进口量限制在每年50万桶以内;原油进口量限制在每年400万桶;如果朝鲜再次进行核试验或发射洲际导弹,安理会将进一步减少对朝鲜的石油出口;
各国应立即、最迟必须在两年内,将所有在国外赚取收入的朝鲜劳工驱逐出境,但朝鲜的叛逃者、难民、寻求庇护者和遣返后会面临迫害的贩运受害者不在此之列;
禁止朝鲜出口的产品扩大到食品、农产品、矿产机械和电气设备;
禁止朝鲜进口重型机械、工业设备和运输工具。
朝鲜人权调查委员会
朝鲜当前的人权状况是朝鲜的历史经历塑造的。儒家式的社会结构和日本殖民统治的经历,以及强加于朝鲜半岛的分治、朝鲜战争和冷战的影响都促成了一种孤立主义的心态和对外国的憎恨,而这些又为内部压制提供了理由。
人权理事会于2013年3月21日,在其第22届会议上,设立了朝鲜人权问题调查委员会,授权委员会调查在朝鲜境内发生的蓄意、普遍和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务求进行充分问责,尤其是在侵犯人权行为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的情况下。调查范围包括:
- 侵犯食物权
- 与集中营相关的侵犯人权行为
- 酷刑和不人道的待遇
- 任意拘留
- 歧视
- 侵犯言论自由
- 侵犯生命权
- 侵犯迁徙自由
- 强迫失踪,包括绑架其他国家国民。
委员会由澳大利亚前大法官迈克尔·科尔比(Michael Kirby)领导,另外两名成员是来自塞尔维亚的索尼娅·毕塞尔科(Sonja Biserko)以及2013年时的朝鲜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马祖基•达鲁斯曼(Marzuki Darusman)。一个由9名经验丰富的人权官员组成的秘书处为该调查委员会提供支持。
2014年2月委员会提交了调查报告,并得出结论:朝鲜曾经有并且现在仍然有蓄意、广泛和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 在许多情况下,侵权行为涉及基于国家政策的危害人类罪。主要肇事者是国家安全部、人民安全部、朝鲜人民军、检察院、司法机关和朝鲜劳动党的官员,这些机构的人员都是在朝鲜劳动党的中央机关、国家国防委员会和朝鲜最高领导人的有效控制之下行动的。
朝鲜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
鉴于对朝鲜持续存在广泛的和系统性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报道的严重关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前身、人权委员会在2004年设立了联合国朝鲜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报告员的职责是就朝鲜的人权状况开展全面调查,并向人权委员会和联合国大会进行汇报。
现任特别报告员托马斯·金塔纳(Ojea Quintana)接受人权理事会任命从2016年开始任职。
金塔纳是一位拥有20多年人权经验的律师。他曾在美洲人权委员会工作,也曾代表非政府组织处理阿根廷军政期间发生的绑架儿童案件。在2008年至2014年期间,金塔纳曾担任联合国缅甸人权情况特别报告员。
前任特别报告员马祖基•达鲁斯曼(Marzuki Darusman)于2010年接受人权理事会任命。他曾担任印度尼西亚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和印尼总检察长。
第一任朝鲜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威迪•蒙丹蓬(Vitit Muntarbhorn)自2004年至2010年担任这一职位。他是来自泰国的一位知名法学教授。
由于朝鲜拒不配合,三任人权报告员都未能进入朝鲜进行实地调查。但他们通过访问朝鲜周边国家、与逃离朝鲜的“脱北”者进行访谈,收集了大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