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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讓生者無法好好活著」!死刑釋憲今宣判 吳宗憲沉痛發聲

編輯 陳希潔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9/20 09:19
最後更新時間:2024/09/20 10:12
司法院憲法法庭。(圖/區國強攝)
司法院憲法法庭。(圖/區國強攝)

由現年71歲「最老死囚」王信福等37名死囚共同聲請的死刑釋憲案,主張死刑侵害生命權、平等權且違反比例原則,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引起各界高度關注。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再次表明立場,「死刑合憲是我一貫的主張,其意義在於應報主義、犯罪預防、安撫人心」,死刑不能讓逝者重生,但廢除死刑,卻讓活著的人無法好好活著。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主張「殺人致死的犯罪,死刑仍有存在必要」。(圖/胡瑞麒攝)

 
吳宗憲在臉書發文表示,只要還有兇殘至極的暴力殺人犯罪,死刑就必須保留,大法官應該做出符合正義的判決。他同意死刑限於故意殺人類型,當殺人犯完全不尊重別人生命權時,法律就應該予以制裁。雖然廢死派主張可能有冤獄,那代表要討論的是「司法訴訟程序」是否完善,而不是死刑存廢,「況且,自從法院推動『社會量刑調查』,已經有4年多沒有死刑定讞的判決。」殺人就是一種無視生命權的犯罪,強行剝奪他人的生命;但國家面對殺人者被處死前,程序之嚴謹,已遠比他殺害的受害者死得有尊嚴,這就是支持「應報」主義者最大的讓步。

「死刑有沒有威嚇作用?從那37名死刑犯提釋憲怕被執行,即可知答案」,吳宗憲提到,在上個會期就兩度質詢法務部為何遲遲不執行死刑,依法行政本是公務員天職,卻漠視死刑定讞判決於不顧。他呼籲,若憲法法庭判殺人者死刑合憲,就盡速依法執行,「法務部不能再用自己訂的規則造成技術性廢死—被殺的人活不了,殺人的人卻死不了。」

吳宗憲強調,死刑的存在,會讓殺人犯,罪有應得,永遠隔離於社會,人民就不用擔心害怕。「死刑並非為了殺人償命,更不是報仇論,而是為了填補『公平正義』而存在」,若人民的安全沒有獲得充分保障,貿然廢除死刑,只會引發更多的不安全感,「所以,我主張殺人致死的犯罪,死刑仍有存在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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