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林園這一起攻擊案件,嫌犯是受害者鄰居的弟弟,住在附近,受害者飽受驚嚇,哭著抱怨,住家就離派出所120公尺遠,也知道嫌犯是誰,分局卻在事發19個小時後,才通知到案,警察回應,因為非現行犯不能直接逮捕;嫌犯則供稱,被害者汽車擋住哥哥家門口,因此釀糾紛,但被害人表示,這已經是多年前的事了,近期並沒有衝突。
都知道打人是隔壁鄰居家的弟弟,被害家屬不滿,警察沒動作,因為錄下的證據,讓他們好害怕。
嫌犯vs.被害人:「不知道我是誰嗎?不知道我是誰嗎?全部小弟都叫過來,你先動手喔,我哪裡先動手,誰先動手,到底什麼情形你也先說,一直打我岳父到底要幹嘛。」
記者徐郁惇:「被害人的家,就離林園分局大約120公尺的距離,但警方的處理速度,也讓被害家屬質疑,是不是有點慢半拍。」
高市林園副分局長黃國峰:「他(打人邱男)手機沒有帶著,手機沒有帶著,那我們通知不到他,他不是現行犯的狀態,我們也是要通知他來。」
到底什麼仇恨,邱姓男子要闖入打人,他向警方供稱,雙方有停車糾紛。
高市林園副分局長黃國峰:「停車的問題,停車的問題發生嫌隙。」
只是被害者反駁,停車問題早在n年發生過一次,被害者的車子擋到鄰居家,也就那麼一次,就沒有其他摩擦事件,而邱姓男子也沒住在隔壁,反倒被挖出,多年前毒品案入獄過。
鄰居:「我也不會說,他兒子做生意很不錯啊。」
鄰居口中認為改過自新的更生人,怎麼會故意衝進住家,揮拳亂打人,雙方是不是還有隱瞞其他事情,警方還要再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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