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和花蓮地檢署在0403花蓮大地震救災期間,仍持續打擊毒品犯罪不遺餘力!4月16日由刑警大隊及航空警察局共同查獲55歲臺北市籍葉姓嫌犯,在桃園機場攜帶大麻等毒品入境,企圖販售牟取暴利。蘇花公路因地震進行管制,警方緊急乘火車前往出擊,成功攔阻這批毒品流入市面及校園,避免危害民眾及學生的身心健康。
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隊在震災期間偵辦一起毒品案件時,追查到第3層藥頭可能近期入境。在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下,警方立即發布境管,才半小時就在桃園機場逮捕自美國舊金山入境的葉嫌。蘇花因為地震進行管制,警方緊急乘火車前往,警方當場查獲葉嫌夾帶第二級毒品大麻花148公克、疑似毒品軟糖167公克、電子菸等違禁物,並扣押總值新臺幣18萬3,000元的外幣及新臺幣等證物。全案依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聲請,花蓮地院裁定葉嫌「羈押禁見」。
警察局長王旭昌表示,此次啟動境管成功阻止國外毒品入境,對打擊毒品犯罪有很好的示範作用。他強調,警方將配合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的「全力遏止大麻擴散」、「挖掘施用大麻黑數」等目標,納入「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積極執行。警政署也要求各邊境專業警察機關加強攔檢可疑跨境運輸大麻案件,並請各地方警察機關全力推動「清源專案3.0」、「社區警政再出發」,結合反毒「友善通報網」,徹底清查各類涉毒情資,淨化民眾生活環境。
王旭昌提醒民眾,雖然世界各國對大麻管制不一,但依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大麻屬第二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持有、施用也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吸食大麻會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出現妄想、幻覺、成癮等現象,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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