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一間咖啡館的前員工,出面集體控訴,每個月的薪水,從沒有按時發放,一拖就拖半個月,若催促還會被列為黑名單,砍班逼離職,對此咖啡館的老闆回覆,因內部系統調整,才會導致薪水延遲發放,目前也已經與員工達成勞資調解,沒有積欠薪水。
咖啡館前員工出面控訴,每個月薪水,都沒有按時發放,遇到這情況的不只一人。
前員工B:「感覺老闆發薪水很看心情,有時候發都已經快要到下一次的發薪日了,這樣子會對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擾。」
私訊老闆,詢問薪水何時發,始終沒有等來回應,反而會被列入黑名單,本來一周有4、5天班,直接砍到剩一天。
前員工A:「店長是用砍班的方式,讓我們離開那間店,把我的班砍到(一個月)只剩10幾個小時。」
忍無可忍,4名前員工,集體控告前老闆,他們的工作地點就在高雄鳳山的一間咖啡館,原定每個月10號發薪水,員工控訴,從沒有一次準時,老闆以匯款限制為由,改現金發放,卻拖半個月才發,甚至最久還曾拖到21天,但只要一到勞工局申訴,當天就馬上拿到薪水,質疑是否故意拖延?根據了解,店內的流動率高,每個員工都待不到半年。
當事咖啡館老闆陳先生:「前幾個月經歷過包含POS系統、報到系統,會計去更換,包含新舊任店長交接的一些東西,所以會有一些延遲發放的狀態,我相信現在所有,不管在任員工或離職員工,都已經收到他們該收的薪水了。」
被控訴的咖啡館老闆澄清,已經與員工達成勞資調解,該付的都付完了,他也承認因管理問題,的確有延遲發薪的狀況,依照法規,雇主應該要一次付清全額薪資,否則可依勞基法第22條開罰,2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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