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件外遇案!台南有名施姓男子隱瞞妻子,先後外遇3名女子,被抓包劈腿後,妻子拿著照片鐵證,告上法院,以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不過卻遭法院駁回,法官引用哲學家尼采金句「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認為慰撫金無法成為婚姻的救贖。
根據判決書,這名施姓男子的身分是員警,和妻子婚後育有2子女,婚後7年卻發現施男第一次外遇,且先後和2名女子有一腿,直到妻子發現施男第3次外遇後,施男向妻坦承有性需求才向外尋婚外情,要求離婚,更直接大膽與外遇對象陳女同居。
施男在公共場合和陳女親密互動,全被妻子拍下,不過在法院上,施男聲稱只是好朋友,手牽手、手摸大腿、摟肩的照片,是惡意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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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著引用尼采的金句,「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駁回施男妻子的告訴,認為100萬的慰撫金並非婚姻愛情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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