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耀樂指控,16歲和藝人炎亞綸交往期間,對方偷拍兩人的私密影片,炎亞綸事後表示,修手機時外流,並沒有散布,檢方偵查後,今天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將炎亞綸起訴,法界評估若雙方沒和解,炎亞綸恐怕得關到8年。至於炎亞綸遭控妨害性自主部分不起訴,耀樂發聲明,表示將和律師研議,提起再議。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志明:「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依法提起公訴,其他被訴妨害性自主等部分,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炎亞綸拍攝和耀樂的私密影片後,分別傳給兩名網友,2018年他的陳姓朋友,還從網站上下載影片後傳給炎亞綸觀看,炎亞綸事後解釋是手機送修外流,檢警在他家和工作室扣走4支手機。
藝人炎亞綸(6/21):「絕對沒有做任何強迫意願的事情,這是真的我們當時就是在交往。」
炎亞綸偵訊時表示為了助興才拍攝,對方當時沒制止,檢察官從影片認定雙方當時面對面,耀樂可輕易察覺炎亞綸持手機拍攝,認為炎亞綸並沒有違反對方意願,這讓他逃過七年以上的重罪,不過檢方起訴的,包括拍攝兒少性影像,因為案發時間適用舊法,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另外炎亞綸無故繼續持有影像,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未來下場可能是這樣。
律師孫瑞蓮:「如果他能夠跟當事人和解,可以爭取緩刑的機會,如果(沒和解)最重的話,有可能會判個一罪一罰,有可能是五年,兩個加起來打折的話,可能要判到7、8年是有可能的。」
炎亞綸案發後傳出為了改運,把本名吳庚霖改成吳秉孺,希望能一掃過去陰霾,炎亞綸在起訴後回應,真心誠意面對,過往從未有散布意圖,反問耀樂近五年都有聯繫,至今仍不能理解提告動機為名還是利,耀樂則發聲明控訴炎亞綸一再辯解,拒絕正視犯過的錯,強調這不是無足輕重的感情糾紛,而是毀滅一個16歲少年人生的沉重打擊,對於妨害性自主不起訴的部分,將和律師研議提起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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