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昨(2)日遭滑落邊坡的工程車撞擊至出軌,導致50人身亡,最小罹難者僅4歲。工程負責人李義祥背景也遭起底,5年內標下總金額近2億的19個政府標案,但有15筆違規紀錄,目前已遭檢方聲押,但律師廖芳萱直言吊卡車司機「最重判5年徒刑」。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律師廖芳萱認為,以吊卡工程車來看本件刑事責任,應歸責負責操作吊卡車的人員,若經屬實觸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的話,最重可判刑5年。
至於民事部分,廖芳萱透露,被害人可依民法第188條要求執行職務的受僱人負起連帶責任,也能依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提告工程行,吊卡車公司、操作人員或台鐵等都得擔起賠償責任,總賠償金額達數億元,依法院判決賠償比例而定。
肇事的義祥工業社負責任李義祥已遭檢方聲押,而他的過往也遭到起底。前國民黨「草協聯盟」發起人李正皓爆料,義祥工業社真正的大戶,是李姓負責人的另一間公司「義程營造有限公司」,2015至2020年接下19個政府標案,總金額達近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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