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敏人注意!近年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上升,食藥署公布最新市售食品最常見的過敏原和食物過敏調查結果,過敏食物冠軍仍是「帶殼海鮮」,而國小學童的第二名易過敏食物是花生,國中學生、成人則是魚;而在近三年共抽檢300件市售包裝產品,都有8至13%不等的不合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處以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食藥署今(29)日公布台灣食物過敏調查結果,國小學童過敏排行榜依序為「帶殼海鮮、花生、雞蛋、水果、牛奶」;國中學生是「帶殼海鮮、魚、花生、雞蛋、牛奶」;成人則是「帶殼海鮮、魚、花生、水果、牛奶」。
林口長庚醫院兒童過敏氣喘風溼科主任蘇冠文指出,近年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上升,在2004年時4歲到18歲以及成人的食物過敏盛行率為7.7%和、6.4%,但到了2017年,4歲到18歲過敏盛行率上升到10.4%、成人的食物過敏盛行率12.5%,
而為加強揭露食品過敏原的標示資訊,食藥署訂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市售包裝產品含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穀物、大豆、魚類等及其製品,以及使用亞硫酸鹽類等終產品其二氧化硫殘留量每公斤10毫克以上者,均須在產品的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相關醒語資訊。
同時從110年至112年,每年都由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協助抽樣100件市售包裝產品,各年度的符合規定比率,110年為87%、111年為87%、112年為92%,不符合規定產品皆由地方衛生局協助進行後續行政裁處,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處以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食藥署也提醒,有過敏體質的民眾選擇有完整包裝、內容物名稱及過敏原醒語資訊標示清楚之產品,以避免食用含有過敏原的食物而引起過敏反應,民眾若出現因飲食後產生過敏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以維護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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