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沙灘車活動越來越盛行,光是在新城附近的沙灘車就有上千輛,只是從店家到沙灘的這段路2到300公尺距離,業者頻頻遭到開罰,因為沙灘車沒有領牌,不能開上一般馬路,希望相關單位能劃分專區,避免違法,縣府表示積極和交通部協商當中,爭取早點訂定相關辦法。
員警:「因為你這個沒有領牌,所以不能行駛於道路上。」
不只如此,只要開著的沙灘車經過,通通被員警開單。
這個路段就在花蓮新城附近到沙灘的路上,沙灘車活動越來越盛行,只是業者將沙灘車騎到沙灘上,這過程只要行經一般道路就違法。
花蓮沙灘車楊姓業者:「這條路出來之後,基本上我們只要壓到柏油路的部分,基本上就是已經違反他的法令,所以這個我們業者蠻困擾的。」
業者喊無奈,因為從他們的基地到沙灘,距離公尺,附近約有20多間業者上千輛沙灘車,業者請願希望政府劃分區塊,讓沙灘車可以通行,只是沙灘車產業,目前屬於新興產業,還沒有相關規範。
新城分局長吳思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1的規定,沙灘車並非得以行駛在道路上的動力器具,如果違規會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3600元以下的罰鍰。」
縣府表示已經針對現況,積極和交通部協商當中,爭取早點訂定相關辦法。
觀光處長張志翔:「相關的法令今天我想,行政院的會議,還是請交通部觀光局來統整,相關的沙灘車的直營法規,讓地方政府來遵循。」
從5月起到現在,已取締9件沙灘車違規事件,所以在相關規範出來前,業者只能改成將沙灘車,運送到沙灘之後,在讓遊客駕駛,避免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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