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棧公司出售含蘇丹紅辣椒粉等產品,雄檢將李姓實際負責人等6人、相關6間公司依違反食安法等罪起訴,聲請沒收犯罪所得3994萬,建請法官對相關公司共罰12億元、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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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47歲李男為8家公司實際負責人,並同時擔任中國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由中國公司進口原料到台灣加工;李男與吳姓前妻胞姊進口中國辣椒粉時遭驗出蘇丹色素3號,貨櫃退運後2人將辣椒粉改裝到不同貨櫃內,再以其他公司名義申報入關,並將摻有蘇丹色素的辣椒粉賣給國內下游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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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等人陸續將青辣粉、辣椒粉出售給下游廠商小磨坊公司、松井公司,並被驗出蘇丹紅退貨後,不僅未將同批號食品銷毀,反而轉知員工賣給另一家下游廠商。
檢調查出,李男等人除在報關時改標製造廠規避邊境檢查,還挑選沒摻有蘇丹紅辣椒粉香料樣品送檢,以取得合格報告,甚至若有下游廠商自行採樣送檢,李男還會指示員工更換樣品,統計至今年2月底以此手法共銷售9萬9558公斤相關商品,總銷售額破千萬元。
此外,李男還自民國110年3月起以集團釜山公司名義進口中國製造冬菜,並改標假冒為台灣高麗菜製作的產品,再出貨至實體店家或於「牛王」平台及「初衣食伍公司」電商平台網頁上行銷;甚至詐騙知名美食節目主持人詹姆士公司,對其銷售中國進口加工生產的香麻辣粉牟利千萬。
全案爆發後,李男為掩飾犯罪所得,還指示吳姓前妻與公司員工提領新台幣2831萬多元藏匿,目前檢調除從吳姓前妻住處天花板扣得約2160萬元、李男交付律師的200萬元外,其餘款項均下落不明。
高雄地檢署偵辦期間,除查扣李男名下財產共1億3480多萬元,6日偵結後更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洗錢等罪嫌將李男、吳姓前妻、前妻胞姊等6人及相關6間公司起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共約3994萬元。
雄檢今天上午指出,檢察官審酌李男身兼多間公司實際負責人,且公司為國內辣椒粉、冬菜等食品大宗上游供應商,但卻罔顧其應有社會責任、消費大眾身體健康,且還換櫃改標、更換送檢樣本等,據此建請高雄地方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並科以李男名下6間公司各2億元罰金、共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