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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會後記者會 陸將制定金融法、反跨境腐敗法

本文共599字

聯合報 記者陳政錄/北京即時報導

中共中央1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就剛閉幕的三中全會精神進行介紹和解讀,其中,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在相關部分明確提出了一些重要立法修法任務,包括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金融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反跨境腐敗法,修改監督法、監察法,編纂生態環境法典。

中共三中全會15到18日在北京召開,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共中央19日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說明。其中,上述立法計畫部分在今年大陸全國兩會期間,或更早之前就已提出。

就如何讓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和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沈春耀在發布會上表示,《決定》在相關部分明確提出了一些重要立法修法任務,包括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金融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反跨境腐敗法,修改監督法、監察法,編纂生態環境法典。

他並解釋,我們要著力處理改革和法治的關係。對於深化改革需要制定的法律法規,及時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對於實踐經驗尚不充分,需要先行先試、探索積累的事項,可以依法作出授權決定;對於不適應改革發展要求的現行法律規定,及時進行修改完善或依法予以廢止。

沈春耀還說,對於相關改革決策已經明確、需要多部法律作出相應修改的事項,可以採取「打包」修法方式一併處理;對於需要分步推進的制度創新措施,可以採取」決定+立法」、「決定+修法」等方式,先依法作出相關決定,再及時部署及推進相關立法修法工作。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取自大陸國新辦網站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取自大陸國新辦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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