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 害2未成年少女懷孕 男「性上癮」巴士、戲院成性侵溫床 | 社會新聞 | 20240708 | match生活網 Insert title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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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害2未成年少女懷孕 男「性上癮」巴士、戲院成性侵溫床

    中時新聞網     2024/07/08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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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1名21歲男子接連搞大兩名未成年少女的肚子,因為年輕而獲得進入青年改造所改造的機會,案經控方上訴後,高庭法官推翻原有裁決,改判他坐牢9年10個月和打鞭6下。控狀揭露,涉案男子幾乎「性上癮」,戲院裡、巴士上、組屋樓下和樓梯口等地方都成為他性侵少女的「溫床」。

    根據新加坡高庭判決指出,涉案男子目前21歲,2020年到2022年之間,他在17歲到19歲期間先後和兩個當年12歲和14歲的少女談戀愛,期間在沒有避孕的措施下要她們滿足他的性慾,第一個少女發現懷孕後曾告知男子,但他無視一切只要少女繼續滿足他。

    男子在2021年因其他案件進入青年改造所,兩人因此分手,少女向母親透露她已懷孕,其母因此帶她去墮胎。

    2022年,男子從改造所出來後又迅速和一個14歲的少女談起戀愛,同樣多次和她發生關係,即使她說已懷孕,他也不理,少女最終在2022年11月打掉孩子。

    該名男子除了強暴和性侵外,也涉及糾眾鬧事事件; 2022年7月4日下午,他和第二名少女及七個其他同夥,在榜鵝一座多層停車場,對一個16歲少年拳打腳踢,造成他臉青鼻腫,眼眉處還留下一道永久性傷疤。

    控方交給法官判刑時納入考量的起訴書也顯示,被告幾乎性上癮,多次在巴士、戲院、組屋樓下和樓梯口性侵少女。

    根據新加坡法律,任何人和年齡未滿14歲的女子發生性行為,都被視為法定強姦,男子在案發後被控多項強姦和性侵罪狀,認罪後,法官考慮到的年齡而判他再度接受改造至少6個月。

    經控方提出上訴。高庭法官在本月4日審理了後推翻原有的刑罰,改判男子坐牢9年10個月和打鞭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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