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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5-10 15:22:4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ames7923 (詹姆士Q)
標題 [新聞] 酒駕慣犯「10年害2命」先後撞死女友與孝
時間 Fri May 10 12:36:20 2019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吳銘峯

3.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慣犯「10年害2命」先後撞死女友與孝子!判刑6年半

4.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男子李聖光,去年初喝了多罐啤酒後開車返家,在行經基隆百福社區工建路時,雙黃
線逆向超車又超速,直接撞上對向為了家計而當兵的19歲林姓機車騎士,騎士當場慘死。
檢警清查後,發現他11年前也因酒駕,害死坐在後座的前女友。高等法院審理後,將李男
判刑6年半。


判決指出,李聖光(35歲),去年1月2日中午先在汐止某釣蝦場喝了4罐啤酒,下午4時酒
還沒退,就帶著醉意沿省道開車往基隆百福社區,巡視投資的夾娃娃機台,6時許又在超
商內再喝了2罐啤酒,之後開車返家。晚間8時左右,他行經工建路時,不滿前車太慢,竟
在速限5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


這時對向1名19歲的林姓機車騎士,見到違規超車的李男,閃避不及,2車發生嚴重碰撞。
李男車輛失控滑行50餘公尺後,撞上路旁其他車輛才停止;林男則是直接被撞飛,慘摔落
地,機車也當場起火燃燒。林男送醫急救,最終因出血性休克、氣管斷裂、氣胸及多處骨
折,傷重不治,警方到場時,李男隨即自首,酒測值0.66毫克。


而檢警清查李男前科,發現他10年來總計犯酒駕3次,其中2008年還騎機車酒駕撞上計程
車,害後座的18歲女友頭部重創,送醫一個月後死亡,2014年在三重區酒後開車被攔撿,
判刑3月,這次又酒駕超速,撞死19歲為家計從軍的現役軍人,檢方因此依照「酒駕致人
於死罪」,對他提起公訴,並建請加重其刑。


一審將李男判刑6年半,案經上訴二審,高院審理時李男認罪,並多次下跪道歉,承諾將
賠償家屬200萬元,請求法院減輕刑度。但高院認為,原審量刑妥適,李男雖願賠償200萬
元,但因金額太少,家屬不願接受,無法達成和解,因此高院駁回上訴,仍判刑6年半
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09/1440728.htm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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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isu: 厲害了 台灣法官 台灣立委1F 05/10 12:36
bysy2322: 那個誰人權律師來幫忙一下2F 05/10 12:37
seabox: 應車裂示眾 並全程直播3F 05/10 12:37
otld: 才6年半喔4F 05/10 12:37
jim924211: 死刑拜託5F 05/10 12:37
※ 編輯: james7923 (61.230.123.40), 05/10/2019 12:38:09
child1991: 果然信聖光的都是王八蛋 安度因我就是在說你6F 05/10 12:38
Liking: 司法改革在哪?7F 05/10 12:38
kuominj: 不要出來了,下個受害者不知道誰8F 05/10 12:38
yiclanyi: 酒駕該死9F 05/10 12:38
james732: 我用懶叫打賭他放出來還是會繼續撞人10F 05/10 12:38
syldsk: 沒有父母想要花二十年養一個酒駕慣犯11F 05/10 12:39
child1991: 酒駕寫全名給推12F 05/10 12:39
frankexs: 和解後減刑至6年半才比較合理吧13F 05/10 12:39
Dovahkiin: 別怕!關兩年就出來了!不小心氣憤撞檢調法官才會死刑啦~14F 05/10 12:39
jamesyu545: 殺人才6年半   法官是至葬嗎15F 05/10 12:40
kinghtt: 酒駕三次害死兩人只關六年…16F 05/10 12:40
okichan: 跟某酒駕番婆一樣垃圾17F 05/10 12:41
XperiaZ5: 酒駕現在又不能判死,去問立委18F 05/10 12:41
randykaku: 我是覺得強制器捐啦 這種人活著也沒路用 器官給需要的19F 05/10 12:42
kasim15: 法律怎不乾脆修成 有傷害到法律人跟沒有的20F 05/10 12:43
MarkFung: x男駕照應該要嚴格審查吧?不然放著台男到處殺人對嗎23F 05/10 12:45
mmx3259: 害死兩個人才 6年 真爽24F 05/10 12:47
Oisiossos: 台女的也會酒駕啊!看看酒駕發言人25F 05/10 12:49
brucefang: 難怪立委不敢修法26F 05/10 12:49
MoWilliams: 又不是撞死法律人 當然輕判27F 05/10 12:50
ccufcc: 關個60年好不好28F 05/10 12:50
kavalan1979: 犯了刑法殺人罪的都是蠢蛋,早知喝酒去撞還比較輕29F 05/10 12:51
lhsieh: 猜釣蝦場在汐萬路30F 05/10 12:52
rane: 推全名報導31F 05/10 12:53
terry1020: 垃圾異性戀台男 除了強姦女兒還會酒駕32F 05/10 12:54
Semaj543: 喝酒+沒撞到法律人,怎麼判都輕鬆啦33F 05/10 12:57
nick32408: 反正會有加害者人權團體出來幫他哭哭34F 05/10 12:57
nick32408: 犯罪的人都是不得已沒有選擇的喔
sid3: 司法改革成功  人權至大  沒有人該被判死刑36F 05/10 13:02
imsphzzz: 司法改革改法官啦,你們不懂37F 05/10 13:03
iam0718: 要顧及加害人重返社會的可能性 溫馨38F 05/10 13:04
chunfo: 乾脆直接給法律人犯罪權 至少一般人犯罪的時候可以判死39F 05/10 13:04
skygray2: 可以一命還一命嗎? 人命為什麼如此廉價...40F 05/10 13:08
smalltwo: 重判六年41F 05/10 13:11
skygray2: 重點是坐牢坐一半還能假釋呢42F 05/10 13:13
skygray2: 然後出來繼續酒駕,這種人有一就有二,根本慣犯
zav6010: 18歲的女友 真羨慕44F 05/10 13:16
CRAZYJEFFY: 就真的刑法不夠重,該參考國外的不參考,只參考可惡45F 05/10 13:45
CRAZYJEFFY: 的兩公約
vincentsoon: 幹!這種魯蛇也有18歲女友47F 05/10 13:46
CRAZYJEFFY: 祈求有魄力的立委們提案,不論政黨。48F 05/10 13:47
KKB: 這就是dpp的假改革 撞死第二次才六年半 三年多就出來49F 05/10 13:54
diiky: 科科....才6年半50F 05/10 13:58
diiky: 以後想報仇的,喝酒在上就對了
este1a: 這個垃圾52F 05/10 14:01
lbowlbow: 酒駕殺人比照故意殺人辦理我記得有草案在跑了…53F 05/10 14:33
monkeydog119: 這就是蔡老英的司法改革54F 05/10 14:36
tyifgee: 呵呵 一直喝 一直開55F 05/1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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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9-05-10 15:35:39 (台灣)
  05-10 15:35 TW
藍綠議員整天跑攤的一大堆,根本不敢修重罰,記得下次選舉投給其他小黨才能打破只有藍綠獨大的局面
2樓 時間: 2019-05-10 15:47:07 (台灣)
  05-10 15:47 TW
台灣政府希望人民死多一點、盡量死,
台灣不需要這麼多人民,所以需要挪出來更多的生活空間,
因此對於殺人、害死人、逼死人的罪犯往往從輕量刑,
也盡量不判死,因為這是政府不願說的期望,
看看法律要修不修、後門、漏洞一大堆,
瞧瞧法官對於這群犯罪者多麼體貼,
看看台灣生育率這麼低,台灣政府、成功了。
3樓 時間: 2019-05-10 21:02:01 (台灣)
  05-10 21:02 TW
判刑有用嗎?關完出來無論有沒有駕照,繼續酒駕,直到再一次犧牲他人生命...
累犯沒收(入)交通工具,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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