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京華城案柯文哲非常規做法 游淑慧:你又不是土地公、萬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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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圖利京華城爭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說,受不了每天被議員爆料,查到現在查出了什麼東西?台北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召集人游淑慧表示,柯文哲的做法不符合常規,讓都發局和都委會都感到點錯亂,並酸柯文哲又不是「土地公」。

柯文哲。(圖/中天新聞)

游淑慧今天表示,109年2月,京華城委託的律師主動到市府談和解,都發局跟律師討論後覺得不行,於是就基於市府立場,上公文給柯文哲,並指出若和解會顯得市府政策反覆,且還有圖利之嫌。而柯文哲也核章,並批示「速審速決」,代表他知道,且同意都發局立場,依照行政法院訴訟結果辦理。

游淑慧指出,一個正在司法訴訟中的案子,都發局也希望依訴訟的結果辦理,但是柯文哲在批示後又收了京華城業者的陳情訴求,另外指示送到都委會去研議辦理,這就讓都委會的委員非常錯亂。市議會調查的過程中,都發局官員坦承,後來送到都委會是市長交辦,都委會開會時,也有多位委員表達不解和質疑,連府外的委員都認為不該研議司法進行中的案子,一個市長沒有這樣的常識嗎?何況都發局才給你批過公文。

游淑慧說,柯文哲不能說他不知道細節,因為他的主導是無庸置疑的,如果柯真的覺得自己坦蕩蕩,就應該講為何覺得可以送都委會研議,不是人家來陳情就處理,「又不是土地公、萬應公。」

游淑慧更說,柯文哲當年的做法是不符合常規的,常規的作法是都發局的做法,也就是跟業者正在進行訴訟時,一切作為等訴訟結果,否則就沒訴訟的必要,當時判決結果快出爐了,行政官員沒有道理不和解又不等訴訟結果,但這時卻「突然插一條線出來」,柯文哲的做法就屬於非常規。

游淑慧。(圖/中天新聞)

游淑慧表示,柯文哲的作法,當時確實讓都發局有一點錯亂,因為才剛上簽不同意和解,怎麼會把業者的同一個事由,又願意送到都委會去?所以在這一份送到都委會的公文,就寫了「奉交下」,意思是奉上面交下來的案子去辦理。魔鬼藏在細節中,公務體系會把資料寫的很完整,可能柯文哲也沒想到公文會寫這麼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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